服务员劳动合同范本( 三 )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加强企业中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 改善劳动条件 , 保障乙方的健康、安全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
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第八条、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 本合同可以解除 。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甲方提出 , 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 , 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 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
第十二条、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主动要求解除合同的 , 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和甲方 , 如不提前告知或擅自离开 ,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 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三条、乙方提交虚假入职材料、伪造学历、学位、技能等证书的 ,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
七、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乙方已全部了解并同意遵守 。
第十五条、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有关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法制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
第十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
八、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需出资对乙方进行专项业务、技能培训的 , 应与乙方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 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在《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 否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尚未履行的服务期应分摊的培训费金额(培训费包括培训课程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甲方为乙方培训所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乙方在培训期间解除本合同的 , 应按培训费的全额向甲方赔偿 。
九、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如有违反 , 乙方需按相应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合同解除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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