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样本( 四 )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质押标的存在争议、重复质押等情况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标的 。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甲方权利实现的行为 。
第九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
第十四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
甲方(公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公章) : XY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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