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二 )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 。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
【标准版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 。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 。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 。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 。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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