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贷款合同样本( 四 )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 。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 。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 。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 。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 。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方各执 份,自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贷款方:
借款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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