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保借款合同( 五 )


(二)贷款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利息,即按合同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或按 (日或率或年利率) 计收利息 。(遇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贷款展期后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计算利息 。
(三)借款人未按期付息,其欠息部分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
二、贷款人违约
如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
三、保证人违约
保证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
四、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期限纠正∕停止发放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对违约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债务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进行信贷制裁∕向有关部门单位及金融行业通报∕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
二、借款人、保证人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章程、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等事项,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 。
三、借款人、保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在10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否则,贷款人有权按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无论收到与否都自愿认可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
一、诉讼 。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二、仲裁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履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联保小组成员各持一份,贷款人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
二、借款人、保证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贷款人已对本
合同条款进行详尽说明 。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面充分理解 。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如为“借新还旧”,保证人对此是知晓并自愿提供担保 。
四、借款人、保证人保证具有独立或经营合法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应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联保借款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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