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短途运输合同( 二 )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按时完成甲方的货物拉运任务,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 。
2、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性能完好、车容整洁 。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卸货,倒货、偷盗、不得将车辆交给它人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
6、乙方有义务有运输过程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或车辆损毁时,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电话、对讲机)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调配 。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
七、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
2、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由由乙方承担 。
3、货物损毁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和车辆损毁的,除保险公司理赔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