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包括三方面 公司制度包括哪些( 三 )


第二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总部实行会计监督 。
(一)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
(二)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
(三)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
第二十三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
第二十四条 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办公室审阅 。
第二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办公室监交 。
第二十六条 公司总部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个人劳务补贴;
(二)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四) 公司总部批准的其他开支 。
第二十七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总部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
第二十九条 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总部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填制记帐凭证 。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第三十一条 凡是本公司总部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
第三十二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
第三十三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报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总部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辞退处理并报公司总部管理部门 。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总部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总部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总部利益遭受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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