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 )


(三)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
(四)开工日前_________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
(二)委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19),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
(七)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
(十)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
六、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单为准(见附件五),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
七、材料供应
(一)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附表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
(三)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 。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被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