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上新啦!临沂两大工程启动!在这里!( 三 )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临沂市河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补偿10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河东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河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河东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联系电话:0539-8081502。

【 用地|上新啦!临沂两大工程启动!在这里!】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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