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房产送给儿子后没有得到赡养,还能撤销赠与吗?( 二 )



穷困抗辩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自己陷入经济窘困状况的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再履行的抗辩权利。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且达到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程度,但受赠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时,赠与人可以行使穷困抗辩权,但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当赠与人经济状况恢复后,受赠人依然可以请求赠与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

本案中,老王赠与儿子的房产并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且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亦不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因而,老王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对儿子的赠与。

老王的儿子对老王再婚后的妻子拳打脚踢致其住院,无论赠与的房产是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老王都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但要在知道儿子殴打妻子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老王可以自行选择一种撤销权。

老王|房产送给儿子后没有得到赡养,还能撤销赠与吗?

检察官小贴士

生活中,常有老人为了提前妥善处理“身后事”,而将自己的财产以赠与的方式分配给子孙后代,但有些不肖子孙却在财产到手后将年迈多病的老人视为拖累,不再尽心赡养甚至动辄打骂。此时要记得,民法典赋予了赠与人撤销权,以切实保障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法定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然,家事纠纷还是建议父母子女能够通过交流、沟通来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伤害亲人之间的感情。

【来源:鹤岗绥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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