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同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分居几年可以离婚( 二 )


二、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 但是 , 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 , 却着实不易 。因为 , 诉讼的灵魂是证据 , 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 , 对方否认后 , 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 , 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 , 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 , 水、电、煤气发票等;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证人证言 , 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 , 亲戚或邻居 , 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 , 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 , 即使否认了 , 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 , 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 , 因此从这一点来看 , 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
夫妻分居满2年可以提出离婚 , 但是夫妻离婚时 , 法院也要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 调解不成功应该准予其离婚 。但是小编还要提醒大家 , 要证明夫妻双方分居一定要有证据才行 , 否则法官是不会采信当事人的说法的 。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 , 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三、分居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 , 应十分慎重 , 决不能草率行事 , 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 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四、分居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然同意离婚 , 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 , 就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须经过下面三个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 , 进行审查;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 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 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 , 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 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 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 , 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 , 请求延期 , 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 , 主要是审查证据 , 查明案情 , 分清是非 , 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法官主持调解;
调解无效、判决 。
离婚诉讼结束 , 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 , 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逾期不提起上诉 , 判决(调解) 书生效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 ,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 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推荐阅读